1月13日晚,亚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亚通科技”)于2024年2月18日因发生安全事故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亚通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经调查认定,亚通科技对此次安全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周福海作为亚通科技执行董事未履行《中华人民共...
1月13日晚,亚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亚通科技”)于2024年2月18日因发生安全事故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亚通科技及相关当事人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决定书》,经调查认定,亚通科技对此次安全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周福海作为亚通科技执行董事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亚通科技处人民币1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周福海处人民币87.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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