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成长于基层、历练于一线,从事检察工作17年,一直奋战在基层检察机关和市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一线。办理审查逮捕、一审公诉、二审抗诉(上诉)、刑事申诉等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以一颗赤诚之心,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与担当。先后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成长于基层、历练于一线,从事检察工作17年,一直奋战在基层检察机关和市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一线。办理审查逮捕、一审公诉、二审抗诉(上诉)、刑事申诉等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以一颗赤诚之心,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与担当。
先后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
这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娜的职业生涯成长轨迹。
2008年,研究生毕业的王娜进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开始了刑事检察办案生涯。入职时,一位公诉前辈对王娜说:“一个好的公诉人是办案办出来的,案子办得不够多,自然说话没底气。”
17年来,王娜始终以公诉前辈这句话为座右铭,不断钻研、精益求精,用“工匠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王娜回忆,在天津市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贩卖“笑气”供他人吸食,销售金额6万余元,侦查机关以贩卖毒品罪立案侦查。
“当时,这属于新类型案件,没有先例。我国并没有把‘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它不属于使人形成瘾癖的毒品范畴,不能定性为贩卖毒品罪。”王娜介绍,经过多方论证和钻研分析,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办案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设身处地从当事人角度出发,更要警醒世人。”案后,针对案件中有4名购买者是未成年人,她总结撰写了《“笑气”的危害性》,拍摄普法宣传片,深入学校、社区,引导青少年远离“笑气”。
此后,“笑气”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被评为天津市检察机关优质案件。
在王娜办理的案件中,“大案”关乎生死,“小案”连接民生。她告诫自己,要对群众用真情,办案件真用心,以“匠心”守“初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王娜曾办理天津市某公司等多家单位、杨某等16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案,涉及单位犯罪、自然人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情复杂。
据王娜介绍,经细致审查,她分类处理,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在检察办案环节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从严指控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检察工作很辛苦,压力也很大,但压力也是动力,要勇于担当,为人民利益保驾护航。”王娜说。
由于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王娜通过遴选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作为省级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她聚焦办案指导工作,深化、细化、实化高质效办案的标准和要求。在指导“断卡”行动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办理中,推动市级公检法部门会签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在指导打击缅北涉我电诈“回流”人员案件办理中,组织会商研判,有力指导办案基层检察院从快从严打击犯罪;在指导重大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办理中,制定“四步统筹工作法”,保证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案质效。
2024年2月,王娜任职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副主任,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方面,坚持直接办案与指导办案并重。牵头撰写《办理重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办案指引》等办案工作规范,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展望未来,王娜表示要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继续奋斗建功,全心全意、尽心尽力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编辑:赵亚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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