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夜生活” 点燃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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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见习记者 许瑶蕾记者1月8日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江苏省商务厅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方向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瞄准“可感可及”的目标,坚持“小切口”、抓关键,从科学谋划、丰富供给、加强保障、规范发展等4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15...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见习记者 许瑶蕾

记者1月8日从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江苏省商务厅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方向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瞄准“可感可及”的目标,坚持“小切口”、抓关键,从科学谋划、丰富供给、加强保障、规范发展等4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15条具体措施,致力于点亮“夜生活”、点燃夜经济。这也是江苏首次出台关于繁荣夜经济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点亮“夜生活” 点燃夜经济

《若干措施》指出,将深化“苏新消费”品牌内涵,放大品牌效应。在省级层面,将夜食、夜购、夜宿、夜游、夜娱、夜演、夜展、夜读、夜健等各领域的夜消费整合纳入“苏新消费”品牌活动内容。在地方层面,鼓励各地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人文历史等培育地方夜经济品牌,提倡每个设区市至少打造一个“烟火气、江苏味、国际范”的夜经济品牌。

点亮“夜生活” 点燃夜经济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当前,江苏夜消费仍以餐饮、购物为代表的夜食、夜购为主,休闲娱乐方面的夜游夜娱、人文题材的夜学夜健等消费供给还不多,“夜活力”还有进一步激发的空间。对此,《若干措施》从商业、旅游、健康、研学、展演等5个重点领域着手,全方位多层次拓展夜消费的新场景、新业态。

活跃“夜商业”,大力发展首发、首店经济,支持开展夜间特定时段“集中夜市”“后备箱集市”等活动。点亮“夜旅游”,鼓励高等级旅游景区推出更多优质夜游产品,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室外露营、篝火晚会、户外电影、星空拍摄等特色活动。倡导“夜健康”,鼓励体育健身运动项目延长营业时间,利用公园、广场、健身场馆等载体,举办适合大众参与的笼式足球、街头篮球、荧光夜跑、广场舞等健身活动。开展“夜研学”推动夜校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各类公共文化教育设施资源转化为全民终身学习的资源。推动“夜展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延长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开放时间,繁荣夜间演出市场,鼓励各地围绕重点演出活动推出住宿、餐饮、旅游等联动优惠举措。

《若干措施》还提出多项让经营主体、消费者可见可感可及的配套举措,为全省发展夜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在政策支持方面,鼓励各类支付平台针对夜经济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降低夜经济经营者平台服务费用。在交通配套方面,根据夜间客流需求,做好公交线路布局、站点设置、运力等动态评估调整,因地制宜设置夜间动态路内停车位。在就业支撑方面,因地制宜组织“人才夜市”,打造求职者“逛街”选岗的新型招聘会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针对医护、警察、环卫、安保、外卖、司机、志愿者等需要夜间工作的群体,提供专属夜间食堂、24小时药店等公益服务。

为确保夜经济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提升活力,《若干措施》从审批许可、监管执法、制度建设等角度谋划,特别提出了建立审慎包容的机制,引导规范发展。强调科学规划,指导督促各市场主体循序渐进推陈出新,防止急于求成、一哄而上;强调智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智慧城市智能监控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以数字赋能监管;强调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依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夜间促销活动、展览展示展演、外摆经营等审批,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准确、柔性把握执法尺度,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强调规范有序,结合夜经济季节性特点,动态梳理摸排夜经济活动场所部位,以视频、实兵相结合的巡逻模式,实现“服务有感、管理无感”。

编辑:韩煜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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