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同时还特别提出,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专家分...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提出有关部门要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同时还特别提出,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专家分析
李长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内容。我国不仅是人口资源大国,还是全球人力资源流动规模最大、最频繁的国家之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流动人口近3.76亿人,跨省流动人口近1.25亿人。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人口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为了促进人力资源、人才资源流动,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我国近年来在推进形成全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方面加大改革力度,通过完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着力消除各类长期阻碍人口流动的堵点、难点,如今已取得显著进展。与此同时,在高水平人才争夺战中,各地纷纷推出涉及户口、住房、社保、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大批人才到本地工作。这些改革有力推动了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对提高我国劳动力配置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在人力资源流动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障碍,阻碍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特别是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内外有别、厚此薄彼等不公平现象。以户籍制度为例,流动人口落户难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受户籍影响,相关的公共服务也随之产生差异。比如在社会保障方面,虽然我国已基本实现社保在不同地区间的转移接续,但在某些地区或单位,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时仍会受到户籍所在地的限制。而没有社保,流动人口就无法享受许多基本公共服务,这些都不利于人力资源市场的自由流动。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将有利于打破地域壁垒,解除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也是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重要举措。将该政策落到实处,还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每个劳动者都能够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我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明确要求,也是全国统一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必要之举。针对阻碍劳动力流动的痛点、堵点,要精准施策。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除个别特大型城市外,其他城市都应放宽流动人口落户的限制。同时,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各种差异性保障和福利。破除在社保、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对流动人口的不平等待遇,推动流动人口友好型城市建设,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融合。
二是要不断增强地方财政能力,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当前地方财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可通过加大中央财政发债规模,合理提高财政赤字率,在财政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转移支付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扩大增收渠道。只有不断提升财政能力,才能激发地方对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充分发挥中央社保调剂基金的作用,根据中央财政支出责任足额安排,探索实行差异化的补助政策,推进地区间社保水平更加均衡。目前,在社保基金总体状况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各地社保收支状况呈现出较大差异。为此,要进一步提高社保的统筹层次,充分发挥中央社保调剂基金的功能,增强部分地区的支付能力。
四是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执法力度,消除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种不公平和歧视现象。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各种就业不公平和歧视现象,尽快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劳动力市场竞争环境,这是促进劳动力流动、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
作者 |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
编辑 | 陈晓燕 张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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